四川网络文学发展研究中心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3-30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51

学术活动是研究中心一项十分重要的日常工作,是研究中心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的窗口,它直接反映研究中心的学术氛围、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关系到研究中心的学术影响力。为保证学术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规范学术活动的组织,加强学术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活动的形式

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1、邀请学术报告;

2、国际合作与参加国际会议;

3、国际学术访问交流;

4、国内短期学术访问与参加国内学术会议;

5、开放课题;

6、网上学术论坛;

7、读书报告;

8、学术沙龙;

9、调研实践。

(二)学术活动的组织程序

学术报告由组织者(中心主任)、报告邀请人、执行人和秘书共同组织完成。一个学术报告的基本组织程序是:首先由报告邀请人将报告的基本情况提交给组织者,并与组织者确定报告时间,然后由执行人具体执行,通知秘书印制、张贴报告宣传材料及提前准备报告所需物质条件。

(三)学术活动组织者的职责

1、组织者的基本职责是:

(1)制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

(2)安排、协调、组织学术活动全过程;

(3)安排报告主持人;

(4)组织学术沙龙活动。

2、报告邀请人的基本职责是:

    (1)将被邀请人姓名、职称或职务、单位、报告题目提交给组织者或执行人,并与组织者协商报告时间;

    (2)提出报告人报告所需的硬件设备,如多媒体投影仪等;

  (3)提出其它接待要求。如若宴请,请填写来访登记表和借款单(邀请规格参照中心有关规定)

3、执行人的基本职责是:

 (1)将报告内容交代给秘书;

  (2)保存一份报告公告;

  (3)负责签到;

  (4)安排好会场服务;

  (5)发放讲课费(视需要)

   4、秘书的基本职责是:

 (1)打印报告公告存档,复印报告公告,张贴宣传;

  (2)预定工作餐或领支票;

  (3)准备报告设备(投影机、投影仪等)

  (4)起草会议文件;

  (5)做好并整理会议记录;

  (6)将报告录音资料整理成书面文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