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网络文学发展研究中心是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扩展)。中心采取独立设置形式,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有关网络文学研究领域的科研工作。
第二条 本中心的全称为“四川网络文学发展研究中心”。
第三条 本中心的宗旨是:通过组织网络文学研究领域的学术活动,架起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理论研究者相互沟通的桥梁,创造国内外网络文学学术交流与研究合作的机会和环境,推动网络文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推进四川网络文学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中心设在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主要依托中文系师资力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中心为学术性研究管理机构,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设名誉主任一名(兼职,由校分管科研的校领导担任),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第六条 本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主任一名,秘书一名,学术委员若干名。学术委员会主任、秘书和委员由本中心聘任,报西南科技大学批准。本中心根据需要聘任名誉主任、顾问若干名。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有:
(一)通过和修改本中心的章程;
(二)批准本中心的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三)确定本中心年度研究课题指南和评审、检查、验收课题;
(四)就本中心的学术活动提供咨询。
第七条 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本中心的工作计划,组织本中心的学术活动,负责中心的科学研究等工作;
(二)负责中心的人事工作,推荐名誉主任、顾问、名誉顾问、研究员、客座研究员的聘任;
(三)负责中心财务经费工作。
第八条 中心副主任和行政秘书协助主任工作。
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工作,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政策咨询、人才培养、图书资料、信息、成果转化等工作,受主任委托行使的其它职责。
办公室主任与行政秘书负责本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 本中心设学术委员会例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学术委员会的例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举行临时会议。学术委员会的例会和临时会议举行前,由中心办公室将会议议题书面通知学术委员。未能到会的学术委员可发表书面意见。
第十条 本中心设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组成。主任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主持,或者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主任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本中心负责聘请在网络文学研究方面有较深造诣的省内外专家学者为本中心的特约研究员或客座教授,报西南科技大学批准。
第三章 学术活动
第十二条 本中心主要从事以下学术活动:
(一)编辑和出版《四川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
(二)主办《四川网络文学发展研究中心》网站;
(三)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
(四)受理省内外相关研究项目的申报;
(五)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的评审,课题中期检查和选题验收工作;
(六)制订并发布各年度课题研究指南;
(七)举办本领域各类学术研讨班,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
第十三条 本中心举行学术研讨会,对网络文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学术讨论。
第十四条 本中心通过组织研究课题,与国内各有关学术机构和单位开展科研合作。
第十五条 本中心在相关学术领域与国内外学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 本中心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西南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本中心任何成员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本中心从事的行为一律无效,其后果由行为人个人承担。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七条 本中心经费主要由四川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四川省教育厅和西南科技大学提供,并可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捐赠和赞助。
第十八条 本中心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资助单位有权对资助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可以对科研成果提出学术上的要求。
第二十条 本中心的财务由西南科技大学管理,除中心行政工作经费外,项目经费归口社科处,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接受西南科技大学财务的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四川网络文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会议。